在涉及房地产交易中的
买方违约情形下,可以优先选择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如果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再考虑向
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
买房人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按原计划继续履行
购房协议之时,此时卖方可以通过
书面形式向其发出催告,敦促其尽快执行合约;或者,卖方亦可直接向有
管辖权的法庭提出申请,借助法律手段强制买方履行合约义务。此时,卖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请求买方支付相应的
违约赔偿金。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