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所投资的返租商铺的经营者选择不告而别,那么作为投资者的您可以参考如下建议采取行动:
首先,您需要积极地搜集并保存相关
证据,包括所有与商铺返租相关的合同文本、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宣传材料等等,这些都将是证明您对该商铺投资事实及双方之间
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您有权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
报案,并向其提交上述所收集到的证据,请求他们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接下来,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您的投资本金并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此外,您也可以尝试向
消费者协会或者商会进行投诉,以期获得他们的协助和调解。
最后,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借助媒体的力量,将此事公之于众,以此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而促使相关部门和
责任人主动站出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
惩罚性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