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以他人名义进行房屋
抵押贷款的行为可能涉及诸多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
房产归属权之争:如双方未事先就此事宜签署明确协议,则实际
出资者有可能无法提供有效
证据来证实自身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从而使房屋在法律意义上被认定为借用方所有;
其次,贷款违约及其附随责任:若借用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实际出资者将可能受到牵连,进而影响到其个人信用记录;
再者,
法律纠纷的潜在风险:倘若借用人在日后遭遇
债务危机或者不幸离世,那么该房产便有可能成为
债权人追偿的对象,甚至可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最后,税务方面的问题: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购
买房产的方式,可能会引发
逃税或避税的疑虑,从而招致税务部门的调查和
处罚。
《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
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