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租赁协议之期限尚未届满便决定不再续租,此举无疑构成了
违约行为。
根据租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违约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守约方支付相应数额的
违约金。
然而,若租赁协议未能详细界定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则双方需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一问题。在可行的情况下,
承租方理当尽早通知出租方有关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意愿。若租赁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初已经明文约定提前解约后租金不予退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必须严格按照事先的约定执行。
然而,若协议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在承租方选择提前解约之际,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扣留其所缴纳的租金,而应将剩余部分的租金全额且无利息地返还给承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