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纷争案件的依法
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请务必向具有法定
管辖权限的当地法院
立案庭提
交规范的书面
起诉状,请求立案审查;
其次,
当事人应当抓紧时间整理和搜集相关
证据材料,以备法院进行审理时使用;随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发送真实有效的开庭通告给各方当事人,并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双方具体的开庭日期与时间;在开庭当天,请携带齐全所有的证据资料以及其他必要文件准时到达法庭,参与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在法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可以尝试进行调解协商,如果调解成功,则案件终结;若调解失败,则由合议庭进行
公开宣判;
最后,请耐心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并按照
判决书的要求积极履行相应义务或
申请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
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