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品房
销售合同引发的纷争,可以采取下列多种途径加以调停及解决:
首先,以友善的磋商方式来达到和解的目的。在此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应该本着相互容忍、退让的精神,积极寻找彼此间的共通之处,从而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分歧;
其次,调解解决是一项值得采纳的策略。这种方式倾向于选择具有中立地位且享有崇高声誉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平、理性、和谐的对话和交流,促使双方之间形成共识,进而最大程度地促进问题的和平解决;
此外,
仲裁也是解决此类争议的有效途径。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买卖双方可以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具有权威性并且得到业界广泛认可的仲裁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等规定,对争议进行裁决和判定,使双方都能接受并遵守;
最后,行政解决也是一个可行的选项。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后仍未取得成功或者虽然已经达成了协议但是
当事人反悔的情况下,或者是
购房纠纷的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部门依据其法定职权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
行政行为。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