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付房产行为显然构成了严重的
违反合同约定的
违约行为,应当相应地承担起
违约责任。针对此种情况,若一方产生了违约情事,则应行使其权益,请求违约方承担起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其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进行损失
赔偿等多重违约责任。
同时,当这些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
经济损失时,其
赔偿金额必须相当于由违约行为所直接导致的全部损失,这其中也包括了在合同得以正常履行之后仍可预期获取到的潜在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