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时,当涉及到当事双方产生争议之时,他们有必要以友好和谐的方式进行洽谈,以便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策略。接着,若是经过反复协商仍未达成统一意见,便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如调解委员会等)的协助来处理争端。除此之外,即使对于调解委员会给出的裁决方案并不完全赞同,
当事人仍然保留着将其诉诸于本地人
民法庭
起诉的权力。而最终,倘若原有的合同或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关的
仲裁条款,那么当事人自然也享有
申请仲裁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
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或者
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