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则构成了
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并对因此而给对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负有
赔偿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都应该被视为严重事件,要求违约方承担起继续
履行合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
赔偿损失等多项违约责任。同时,对于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对方经济损失,其
赔偿金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并且还需考虑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