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
延期交房问题的主要流程如下:若业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仍然在合理期限内拒绝
收房,此时业主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主张因未能及时入住而产生的相关
经济损失;如果经过书面通知并在合理
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仍然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并且未提供合理合法的解释和证明,
购房者有权解除该份
购房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