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协商方式解决
纠纷:这里所指的协商解决方式,其实质是在
合同纠纷涉及到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人秉持着极高的耐性与人品,以充分了解和体谅彼此的立场与需求为前提,以对错分明、客观公允的方式对事件真相进行阐述,并发布具有高度说服力的论点,通过共同制定和
执行和解方案,从而使合同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2.以调解方式处理合同纠纷:对于
合同类型的纠纷,调解
处理方式主要是指纠纷双方
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人员介入,借助他们的调解技巧以及人性化的劝导,促使当事人之间能够相互理解、体谅对方,进一步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圆满解决纠纷问题。
3.以
仲裁方式处理合同纠纷:
合同仲裁,即指独立于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依据已经签署的仲裁条款或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对出现的
合同争议问题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
4.以
诉讼方式处理合同纠纷:诉讼作为解决合同纠纷的最后也是最具效力的手段,是指法院在收到
合同当事人的
申诉与请求后,在各方诉讼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展开公平、合理且合法、谨慎的司法审理工作,以期达到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实际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
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
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