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终止购置房产交易之后,
定金是否可予退还,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因买方自身原因而决定放弃购
买房屋,那么定金将无法予以退还;
其次,若由于非买卖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因素导致
购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进而导致买方选择终止
购房,此时定金便有可能被退还;
最后,若因卖方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买方因此决定停止购房,那么定金不仅应予退还,而且还应按照双倍金额进行
赔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