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而来的房屋而言,若其实际面积与标明面积之间的差异在尚未超过3%的范围内,我们应依照实际测量结果进行结算;
然而若是该差异超过了3%,那么买方将享有选择权,既可选择终结合同以使卖方归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亦或坚持协议条款,接受并享有根据差异比例、约定价格由卖方对差额部分予以双倍返还的权益。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