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策略有以下几点:
首先,守约方有权立即向违约方发送中止
履行合同的通知;
其次,如果违约方在收到通知后未能提供有效的
担保措施来恢复履约能力,而仍旧要求预
购房者继续履行约定的义务时,守约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拒绝执行此项要求,同时可以依法行使
解除合同的权力,以对违约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