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完成房屋交付,这便构成了
违约行为。然而,假如交房延误并非由于开发商自身方面的问题所致,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并不被视为违约。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一方
当事人未
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同时,第五百七十八条也明确指出,当一方当事人通过明确表达或以自身行为表明将不会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在履行
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