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地产方面的
纠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应视为涉及
不动产权益纷争而引发的
法律诉讼,这类诉讼理应由涉案不动产所在区域的人
民法院拥有专属
管辖权。因此,当遇到此类
房产纠纷时,请务必向涉案不动产所在地的有
权法院提交你的诉讼申请。关于房产纠纷的
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基础资料。这其中,你需要尽可能地搜集那些对你的诉讼有利的
证据,并将这些证据按照一定的顺序整理成一份详细的证据清单。
其次,撰写
起诉状。在这份起诉状中,你需要明确提出你的
诉讼请求,同时详细阐述你提
起诉讼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最后,向法院
立案庭提交相关材料以启动诉讼程序。在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除了起诉状和证据之外,你还需提供原告和被告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有
代理人代理诉讼,则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当你的案件经由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房产纠纷的诉讼程序便可视为告一段落。然而,请注意,尽管诉讼程序已经完成,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审理工作也随之结束。在接下来的环节中,你的案件还需要经历答辩、交换证据、
开庭审理等多个环节,直至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若案件
当事人对第
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
二审审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