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购房者未能按照预定认购协议中的期限和指定地点完成签约手续,或者在正式
签署合同过程中擅自改变了已经在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的诸如价格、房屋面积以及户型结构等关键性条款,导致最终无法顺利签约,那么此类行为将被认定为严重的违约行径。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此前支付的
定金亦将不被归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