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延期交房问题的有效解决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的友好协商、寻求第三方中介组织的协助进行调解以及向当地
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等途径。在当延期交房涉及到违约
侵权行为时,我们应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相关开发单位履行其应尽的
违约责任并对因此而给我们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进行合理
赔偿。若该
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那么作为购房者,我们有权依法主张解除该份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