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屋的过程中,若遇到
欺诈性的行径,
当事人有权利行使合同变更权、
撤销权以及解除权,并且还能主张返还
不当得利的
赔偿要求。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条例,如果有一方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得另一方在未经充分思考和表达真实意图的处境下,做出了相关的
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的一方就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这一不公正的行为。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