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装修人员疏忽导致房屋装饰工程
逾期的情况时,装修方应负责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若系业主方面因素所致,业主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若因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之因素影响,则双方均无需对此类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