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在未告知妻病情之状况下所产生之负债,其妻是否承担还款责任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首先,若男方于负债事由发生后,经女方确认并承认此
债务系为共同负担之事项,则该笔债务应被视为共同债务,在此情况下,女方便须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其次,如男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内个人名义负有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债务,此类债务亦可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理应由女方向
债权人履行偿还义务。
第三,若债权人能出示充分
证据证明该笔负债系用作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之用途,那么该项债务同样将被视为共同债务,这便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仍承担起约定的还款责任。
最后,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内个人名义负有的债务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那么该类债务并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女方可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