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
当事人应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积极通过友好协商来化解纷争;
其次,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亦有权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工作;再者,若协商与调解均告失败,且当事人不愿意接受
仲裁,则可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若合同中并未载明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无仲裁协议达成,那么
合同当事人便可依法将
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以期获得公正的司法裁决。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