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和处理房产争议的过程中,可考虑寻求房地产管理局、
消费者权益保障协会或者其他相关公益性的组织机构的帮助与支持进行协调与调解,同时也可以委托具有法定公证权力的
仲裁机关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决策,如果这些方法仍然无法有效地解决实际的问题,那么
当事人便有权决定是否直接向行政机构的上级领导部门提出
申诉,或者前往位于涉及房产所在区域的法院发
起诉讼,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达到解决纷争和矛盾的目的。
《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
民间纠纷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