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购
买房产后遇到房屋烂尾问题,倘若
借款人擅自停止归
还贷款,将面临以下的法律后果:
(1)房屋被迫以低廉价格出售给他人;如果借款人均未清偿完毕银行的
抵押贷款,基于借款人与银行之间存在的
房屋产权抵押关系,房屋暂时归属银行所有。一旦买方因资金不足而终止遵循还款计划,银行经过多次
催收无果之后,可能会决定收回该房屋。在收回房屋之后,银行往往会选择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来回收现金。这意味着,断供者的房屋极有可能被银行以低价拍卖的方式出售。
(2)长期受到银行追索本金和利息的压力;即使房屋被拍卖所得款项仍不足以完全偿还
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银行仍然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索
债务。除非借款人在未来没有任何其他资产可供追索,否则银行有权请求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3)已经支付的房款可能无法挽回;在
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支付首付款、
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发生断供现象,这些已经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
(4)已经偿还的房贷无法收回;对于通过贷款购房的人来说,在购房完成后,他们需要按照约定每月按时
偿还贷款。一旦房价下跌,购房者选择终止偿还贷款,那么他们之前所偿还的房贷将全部损失。
(5)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购房者主动断供将会导致其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进而对其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影响,未来在
申请贷款或寻找工作方面都会受到负面影响。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
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