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房屋
一房多卖的情形,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立
法规定,买方可以凭借有效的
买卖合同向当地法院提出
申诉,并且依法主张卖方继续履行双方的买卖协议。对于此类事件所产生的司法影响,总结如下:首先,已经成功办理完
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购买人,将依法获得该
商品房的所有权。由于商品房属于不动产范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由行政部门登记认证,同时以登记内容生效为必要前提。因此,在房屋权属变更申报过程中占有先手优势的买方,依据明确的法律条款,无疑有权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而对于那些没有完成房屋权属变更手续的买受者而言,虽然无法直接取得房地产的所有权,但他们仍然拥有依据法律对商品房销售方提起
违约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