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因参与赌博而产生的借款应归属于
个人债务范畴。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下情形下所形成的
债务应视为夫妻共有债务:
首先,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
债务合同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来做出对该笔债务的认可;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
存续期内,即使以其个人名义承担,但也用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负债,这同样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负债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需求的范畴,那么此类债务通常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