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领取
结婚证书之前,
房产证上是可以添加两位以内的
产权人姓名的。
然而,由于两人尚未缔结合法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所购置的房屋将视作普遍意义上的
共有财产予以处理;
倘若存在能够明确指出各
出资额的证明材料,那么在涉及到
财产分割的环节中将会按照各自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当两位
当事人步入婚姻殿堂后,房屋即成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二人因故
离婚,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出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的请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