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取保候审的
执行流程,一般的步骤如下:
首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辩护律师有权向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在收到申请之后,相关机构将会对申请人的资格、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
社会危害性的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查,以便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再次,若审查结果符合要求,相关机构将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且会出具相应的
取保候审决定书;接下来,在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之后,公安机关将依据决定书中的具体内容来执行取保候审的各项措施,例如收取
保证金或者提供保
证人;
最后,在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会对被取保候审人实施严格的监督,以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当取保候审的
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时,被取保候审人必须按照规定
解除取保候审。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可能会因为实际情况和法律
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应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同时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