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在70年的房屋
使用权期满之后,该处房产仍然完全归属房屋持有者所有。
这是因为,我们所称的“房产
产权”实际上仅仅涉及到土地占有使用期间的问题,它并不包括我们通过购
买房屋获得的所有权权益在内。
因此,只要我们能够依法取得有效的产权证明文件,便意味着这个住房空间是纳入到我们
个人财产范围内的,与此同时,国家在这个环节中只享有对该房屋对应土地的有限权力。
《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期限届满的,自动
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