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撤销令尚未出具之前,
可撤销的合同依然被视为合法有效,然而一旦撤销令颁发,该合同则归类为
无效合同。
根据相关
法规,如果一方可采取
欺诈手段,诱使对方在未能真实表达其意愿的前提下签订
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影响的那一方有权利向法庭或
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尽管
可撤销合同在法律层面存在一定瑕疵,但在撤销命令悬而未决之时,它们仍应当被视为完全有效的合同。
除非有撤销令的正式颁发,否则这些合同将持续生效直到它们自然失效。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