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制度是指当
当事人签署了关于买
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
财产权的合同时,为了
担保未来能够顺利实现
物权,依照合同所规定事项,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预告登记的申请。
举例来说,在
商品房预售环节,购买方可以针对尚未建设完成的房产进行预告登记,以此来应对开发商将先前出售的房产重新上市交易或者用于
抵押贷款这一情况。
其根本目的在于为房地产开发商销售
期房、提高资产流转速度提供必要且重要的法律依据与支持。
《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
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