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撤销
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是可以重新发起申请的。
然而,请注意这个操作必须只在您提交首次退税申请的同一时间段内进行,因为超过此期限,系统可能无法接受您新的申请。
另外,为了
保证撤销退税申请过程的顺畅性,建议在前往税务机关时携带以下必要文件:
已缴纳相应
税费的证明文件、误缴税费的详细清单以及
申诉退税原因的相关说明。
如此一来,您的请求将更易于得到工作人员的落实与处理。
接下来,我将详细介绍如何进行撤销退税的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打开您的手机应用程序列表,查找名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用软件,成功登录后,轻触屏幕中心位置上的【办税】按钮。
随后,将会呈现出新的界面,在这里,您需要精准定位到【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栏目。
在新界面中,您会看到【已完成】几个醒目的大字,请在此处进行选择。
接着,您需要根据已完成的申报清单,寻找并选中您希望撤销的退税申请。
在此之后,轻触退税记录部分,点击【撤销退税】选项。
最后,在弹出的消息框中选择【确定】即可完成整个操作流程。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
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
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
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