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产权征收与改造工程进行过程中,若妇女正值妊娠期,是否能够享受相应的安置福利?答案是:
通常情况下,胎儿并不被视为具有
征地拆迁所涉及的权益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享受到这部分的安置补偿待遇。
除此之外,如果户籍已经迁出或有意愿迁离该地区的学生,以及那些户籍已不在本地的外来居民,还有未曾办理过任何户口登记手续的人群,以及不愿意签署搬迁安置协议的公民,以及户籍已删除或者无法精确核实具体居住时间和近况的人员,以及缺乏
宅基地证明文件的本村村民,这些人都将失去参与此次征地拆迁安置
赔偿事宜的权利。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