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两项权益并无任何冲突之处,女性员工完全有权利在与此同时享受到
产假的保障,以及带薪
年休假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法定的
探亲假、婚
丧假的休假时间,加上产假等特殊休假日在内的国家规定休假日程,以及因
工伤事故导致
停工留薪期内的时间,都将不予计算在年休假日期之内。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
事假的请假情况,或者是
病假以及正在享受寒暑假的员工来说,只要符合特定的条件要求,他们就无法享有当年的年休假。
但是,针对产假的情况而言,这并不属于以上所提到的禁止范围之中。
《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