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
递交上诉状。而在撰写上诉状时,应包含以下具体事项:首先是明确
当事人(自然人或
法人),其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其次是注明原审人
民法院的名称以及案件的编号和案由;最后,详细阐述上诉的请求及理由。上诉状须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且需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对方当事人,而对方当事人则有十五天的时间来准备
答辩状。
(3)第
二审人民法院应对上诉请求中的相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