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
逾期交付未果的情形,
当事人采取
诉讼手段维权时,通常会在三至六个月内收到法庭开庭的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如选择适用
简易程序处理,则其审限一般为三个月;若选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其审限则通常定位于六个月以内,但若遇有特殊情形需要予以延展,经过审批许可之后,最多可延迟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