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行深入的修缮讨论及方案的制定。首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便可以尝试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直接的交流与交涉,从而用和谐协商这种方式来确定最终妥善的解决方案。
2. 联系第三方进行全面的维修服务。如果我们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交谈仍然不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确切解答,那么业主个人完全有权利自行去寻找合适的第三方,继而为其物业进行适当的整修工作。在这段时间里,所产生的所有相关维修费用都将毫无保留地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承担。
3. 寻求
消费者协会的援助及建议。在双方依然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已经试过了其他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法皆未果的情况下,对那些购买了房屋的消费者来说,向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
递交投诉声明毫无疑问是最具有效力的解决途径。除此之外,依据现有的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政策来进行协调,也不失为一个非常有成效的选择。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