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租赁关系尚未到期时,若发生房东违背
租赁协议的行为,作为承租人可依照自身实际状况审慎权衡如何妥善处理此问题。通常而言,
承租方有以下三种选择:首先,若承租方认为房东应按照先前签订的
租赁合同规定继续履约至原有期限,那么其有权要求房东严格遵守这一约定;其次,若承租方认为房东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已对其造成了实质损害,那么其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最后,若租赁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者因
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远超过房东承诺支付的
违约金,那么承租方有权要求房东
赔偿所有损失。若双方就上述事宜无法达成共识,承租方亦可依法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以寻求公正裁决。需要注意的是,违约责任的设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当事人可在事前或事后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及程度,然而,此类约定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不能明显偏袒任何一方。若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均不符合违约所带来的实际损失,法院将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整,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性得到充分体现。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无需支付未来一年的租金,但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租赁期间,如您未经房东同意而提前终止租赁,您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总租金的适当比例向房东支付违约金。鉴于此前你们并
未约定违约金事项,因此您如今有权与房东协商决定此项金额。倘若违约金金额过高,您完全可以通过
司法途径要求降低相应数值。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