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
债务相关的争议或
纠纷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债务性质及产生原因。具体而言,债务关系可分为因签订契约而引发的债务行为以及其它各种情形如
侵权债务关系、
不当得利债务关系及无因管理债务关系等多个
类别。因此,
债务人首先应确认自己所在的债务类型及性质,这无疑是参与
债务纠纷处理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
其次,保障债务关系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至关重要。
当事人所面临的债务争端案件中,其权益的维护能否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关键之处在于待判定的债务关系是否合法且有效性。
最后,有效确立并运用
诉讼时效制度也是至关重要的。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