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围墙
纠纷需依据以下基本规则:首先须有利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其次需便于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再者应促进邻里之间的良好互动与和睦相处,最后须确保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均得到公正、平等地保障。在此过程中,应当始终将如何使财产得到更为高效、合理的利用作为首要考量因素,同时也要顾及到对生产和生活各方面产生的影响。若各方在
争议解决上难以达成共识,则可考虑诉诸相应的法律渠道予以解决,比如运用
司法程序中的
起诉或调解方法来化解矛盾。
《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
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
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