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并非如此。例如,在涉及租赁物
使用权的财产租赁合约以及
融资租赁合约等情况下,此类合同的
法律效力会明确体现在租赁物的实际使用地。然而,如果这些合同已对其履行地做出了精确具体的规定,它们的既定法律约束力便不会被轻易改变。因此,假设由于这些合同所导致的争议和
纠纷进而引发了
司法程序,尤其当合同尚未正式启动实操执行,并且作为合同当事方的双方各自居住地点位于合同规定的履行区域内且没有交集时,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方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