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可与所选在家居装修中合作的公司进行深度会商与洽谈,尝试通过协商途径达成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2)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主可以寻求
消费者协会的协助和调解,以期通过第三方力量解决问题; (3)如果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选择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
申诉,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4)若在与装修公司
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
仲裁条款,业主也可以依据该条款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裁决和处理; (5)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渠道均行不通,业主还可以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一旦启动
仲裁程序,就不能再
向法院提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对方对
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
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