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新房未能如期交房,房产购买人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发出交纳房款的催告函,同时亦可依法主张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
罚金;若在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交房,房产购买人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请求解除
购房协议,并要求开发商全额归还所支付的
定金及已付款项,此外还需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