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考虑通过邮寄挂号信函的方式,或者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中的传真及电话于开发商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桥梁,明确表示出您希望解除
购房合约的意愿,并明确规定相关的条件和要求。在此过程中,请您积极督促开发商在接收到您的正式
退房申请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立即承担起全部的责任,全权处理相关的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您协商解决与购房人以及各类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等所有相关事项。
其次,我们建议您提醒开发商,在完成上述所有工作之后,必须严格遵守其应尽的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地将所有购
买房屋的款项金额如数退还给您,绝不容许任何拖延或者滥用资金的行为发生。
最后,当您已经准备好充足的资金和相关
证据时,请您立即前往当地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贷款银行进行详细咨询,并办理停止还款的相关手续,以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
经济损失。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