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屋无法如期交付,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作为
购房者,您有责任敦促开发商尽快完成
房屋交付事宜并就超出约定日期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提供全面的
赔偿办法;经过督促之后,如果在整整三个月的期限内房屋仍然未能如期交付且开发商也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来解决问题时,此时,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单方面决定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按照规定计算出的利息,并要求其对造成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
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