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而导致其面临
刑事指控,但该房地产公司仍在持续经营,在此情况下,
购房者可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书面催告函,敦促其尽快履行相关
合同义务。若催告期超过三个月,则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
合同解除权,并由房地产公司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然而,若房地产公司不幸破产,购房者在人
民法院对其进行
清算和拍卖程序之后,有权利将所购房屋按市场价格折现或通过参与拍卖、变卖该公司资产所得款项中优先获得清偿。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