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的质量问题,如果这类问题发生于保质期之内,那么其保修责任应该完全由开发商来承担。然而,如果房屋的问题涉及到建筑结构方面,则应由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此外,当您遇到楼房的质量问题时,还可以考虑向
消费者协会或者其它的权威机构求助。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非因业主的使用不合理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失误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此类状况才需要施工方来承担对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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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
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