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所必需具备的各项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个就是与该房地产有关的
房屋所有权证书,这是最为核心的证件,必不可少。
其次是关于该套
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案所形成的协议,并且必须有相关认证机构进行公证,以确保其法律效益。
再者,申请人需提供清晰的
身份证件以及相应的副本以备核查。紧接着,还需要对房产本身进行精确的面积测量,并出具正规的测量报告作为凭证。
最后,便是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一份《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正式拉开
过户环节的序幕。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规定,
不动产权利(如房屋)的建立、变更、转让和毁灭等事项,只有经过了合法且详细的登记程序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应。反之,未经任何登记的操作便不被视为有效。
然而,对于一些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依法归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即使没有完成登记工作,它们的所有权依然是合法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