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求企业的资产额度具有足够的实力,即净资产必须超过一个亿人民币;
其次是在过去的五年内,该企业曾经成功地承担过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的建设工作至少一项,或者完成过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工作两项及以上;
第三点则是对于那些申请
建筑工程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特级和一级资质的企业来说,他们若尚未被纳入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之中的实际业绩情况,将无法视为有效的业绩表现来进行认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4》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