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
加班无疑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的行为。作为
劳动者,您拥有合法权利来拒绝任何形式的加班。若遭受用人单位擅自延长工作时间的侵害,您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然而,如果是因生产经营所需而安排的加班,用人单位理应对此尽到告知义务,与工会代表以及全部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原则上需取得劳动者及工会的明确同意;
同时,每天每人的工作时长不得超出3个小时,每月累计工时不应超过36个小时,并且劳动者应有对应的加班报酬得到保障。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
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
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
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